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

某百貨公司品牌專賣日常巡檢制度

某百貨公司品牌專賣日常巡檢制度

http://www.winningpos.com

為貫徹落實《公司品牌專賣方案》要求,特制定此《制度》,由商管部進行日常管理。

一、巡檢目的

監督各品牌專賣店對《公司品牌專賣方案》的執行情況從而達到樹立“XXXX”所經營的商品品牌形象,提升“XXXX”誠信度的目的。

二、巡檢對象

公司已經審批的并享受聯營管理費優惠的品牌專賣店。

三、巡檢內容及標準

1、商品檢查標準

店內必須經營同一品牌的商品,不允許經營其它品牌商品或使用假商標的商品。同一公司生產的兩個品牌除外,但必須為已上報公司審批的品牌,如其它品牌需再次審批,待手續齊全批準后方面經營。

2、贈品、樣品檢查標準

(1)、同一品牌廠家的贈品、樣品對于同一品牌廠家提供的贈品、樣品要有商標標識。

(2)、不同品牌廠家的贈品、樣品不同品牌廠家的贈品、樣品要有明示的“贈品”、“樣品”字樣標識。

(3)、與專賣品牌無關的裝飾品、配飾對于其它與店內品牌經營無關的裝飾品、配飾要予以明示“非賣品”,以防誤導消費者。

四、巡檢店面數量、時間及人員要求

1、巡檢時間要求

每周定期巡檢,不得少于4天,每天不得少于2次;不定期巡檢隨時進行。

2、巡檢店面數量

采取統檢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,每次巡檢店面數量不得少于30家。

3、巡檢人員要求

每次巡檢必須兩人以上進行檢查,每次檢查必須作好記錄。

四、處罰措施

1、處罰內容

(1)、對已經實行品牌專賣的,未經公司批準在店內經營兩個以上品牌的專賣店(同一公司的兩個品牌除外),公司一經發現除沒收其商品外,罰款1000--3000元;對屢教不改者,公司將按照《聯營合同書》第十條規定,公司終止與業戶的《聯營合同》,并限期清除出場。

(2)、對已經實行品牌專賣的業戶,要求必須保證商品的質量,不得采取假商標的方式以假亂真,一旦發現除沒收商品外,罰款5000元,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業戶,公司將終止與業戶的《聯營合同》,并限期清除出場。

2、手續辦理

由商管人員開具罰單,并通知業戶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公司財務部,逾期不交或無故拖欠的店,將上報公司終止其《聯營合同》,并限期清除出場。

五、其它要求

凡在“XXXX”經營的商品,必須執行國家《價格法》要求,明碼標價,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,價格不得高于其它專賣店的價格。如在其它商場的同一商品有打折、優惠等活動,必須同時在“XXXX”店內進行同等幅度的打折、優惠活動。如有違反按照《聯營合同》第十條之規定進行處理。

XXXX百貨有限公司
200X年X月X日

未經允許,不得轉載! (作者:王震)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